1. 核对存货明细账。确保供应链与存货数据一致;
2. 关账。关账后存货核算不能再新增、修改单据,避免成本计算过程中产生新的单据;
3. 成本计算的顺序:遵循先原料、再成品的原则;遵循先入库、再出库的原则;
4. 新增生产部门必须设置成本中心,否则会计平台取数会报错“无效成本中心”;
5. 会计平台取数是从总账明细获取各成本中心的间接费用,确保总账凭证的部门是在用的部门;
6. 检查消耗单数据是否取全;
7. 分配事务有生失效期间管理,只有在期间内有效的事务才可执行;
8. 与总账对账。总账系统和与存货核算系统生成的数据对账,保证两边数据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