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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月结注意事项.docx
作者: 系统管理员 于 2023年04月03日 发布在分类 / 用友NC相关 下,并于 2023年04月03日 编辑


1. 核对存货明细账。确保供应链与存货数据一致;

2. 关账。关账后存货核算不能再新增、修改单据,避免成本计算过程中产生新的单据;

3. 成本计算的顺序:遵循先原料、再成品的原则;遵循先入库、再出库的原则;

4. 新增生产部门必须设置成本中心,否则会计平台取数会报错“无效成本中心”;

5. 会计平台取数是从总账明细获取各成本中心的间接费用,确保总账凭证的部门是在用的部门;

6. 检查消耗单数据是否取全;

7. 分配事务有生失效期间管理,只有在期间内有效的事务才可执行;

8. 与总账对账。总账系统和与存货核算系统生成的数据对账,保证两边数据一致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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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4-03 14:38:07[当前版本] 系统管理员 创建版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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